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亚鹏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92


部门、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投身教学实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决定开展2025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一)主体范围

部门单位及其教育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1.个人申报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如果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如下同)的,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

、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大以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高质量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五金”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

(二)成果条件

1.奖励重点: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及难点等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三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成果应经过不少于两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此次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3.已获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4.已经申报其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成果所属类别

分为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其他等五个方面。

)成果形式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可以是国家、省、市州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课题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学校特别是二级学院和一线教师多年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已取得较大影响的实践成果。

、申报及推荐

(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向所在单位进行自愿申报;联合申报的,由成果主持人向其所在单位申报。

(二)遴选推荐。部门单位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择优推荐报送教育教学重点项目办

、推荐材料

(一)推荐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1.《娄底职业技术学2025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填报说明见附件2);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3);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各一式一份);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套);

5.须同时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成果推荐材料须完整、真实、规范。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的不予接收。

、成果评审与奖励

(一)成立2025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下设评委会办公室(重点项目办),负责评审具体事宜。

(二)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监督。

(三)对获奖成果,根据《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教育教学奖励办法》,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择优推荐申报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有关要求

1.部门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2.部门单位要将《娄底职业技术学2025年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于410日前报送教育教学重点项目办501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ldzyzdb@163.com


附件:1.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x

      2.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x

      3.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docx

      4.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


                                     教育教学重点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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