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
二、工作要求
1.放假前,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着重加强对宿舍、实验室、食堂、教室、运动场馆、在建工地等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2.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文明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倡导文明、节俭的祭扫方式,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节日假期。
3.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值班室电话:0738—8361671(综合校区)
0738—8239195(医卫校区)
0738—8361401(保卫处)
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