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上午,由教师村团购业主委员会主任周志和主持,在综合楼312会议室召开了业主委员会常委会议,教师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颜彩飞参加了会议。会议就近段业主反映比较集中且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明确,教师村项目建议由教师村领导小组进行管理,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的推进起领导协调、争取政策与宏观决策作用。下设办公室与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配合大同公司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等业务工作,办公室成员不受机构调整影响。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主要与所有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对项目建设信息进行宣传,及时收集与反映业主合理诉求。同时,与大同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代表业主履行协议权利与义务,按协议收付团购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监督工程质量与进度,组织分房与物业交接等。
关于工程质量监管问题,会议明确:一是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新业主委员会产生后,成立了质量监督工作组,由业主委员会李清奇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委员向右铭同志负责指导,组织13位业主代表分楼栋进行专人监管,建立了与大同公司、监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承建商充分协商的监督机制,保证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业主委员会将尽快督促开发商组织召开业主、开发商、承建商、监理单位、前期物业公司参与的五方见面会,就质量监督、户型设计、商业贷款、团购协议等问题进行蹉商,充分维护业主权益。
二是强化团购房监管。由于工程暂不具备签订业主购房合同条件,导致无法提前分房,业主委员会已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要求我院业主团购的楼栋不能对外销售,业主委员会将派专人进行监督,防止一房多卖。
关于团购款收支与监管问题,会议明确:
1.按合作协议收缴团购款。根据团购协议,团购房均价为2236元/m2,不含房屋维修基金、住房交易契税(按政策规定应由业主承担部分、印花税、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开通费及各种办证工本费),前期已缴纳的团购款已支付给大同公司,主要用于前期征地拆迁与土地摘牌。目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业主应按协议交纳第四期团购款。
2.实行双控管理。为确保团购款专款专用,学院与大同公司开设了双控帐户,采取了双控措施,保证团购款不被大同公司挪做他用。业主委员今后将继续严格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关于户型变化及架空层归属问题,会议明确:
1.户型变化。户型变化是由于政策规定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不是开发商造成,更不是学院造成,开发商承诺的退房、计算利息等是由教师村领导小组反复与开发商协商的结果。
2.架空层的归属。架空层的建筑面积已经计入到业主商品房的公摊面积中,属于公共活动场所,归业主使用,开发商无权使用。
关于公积金提取与贷款的问题,会议明确:
经与公积金中心衔接,凡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业主,等主体完工三分之一时,由学院统一向公积金中心衔接贷款事宜,大约到主体完成一半时可以进行贷款,开发商拿到预售许可证时才能提取公积金,预计时间是主体完工。(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