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在娄星区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我院教师曾梦炜被评为全区2014年度见义勇为一等先进个人,与会领导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
2014年4月27日上午十一时许,我院教师曾梦炜与胡拥军驾车路过金谷市场南门时,路遇两人驾驶摩托车抢夺一女士的手提包,曾梦炜连忙停车,带着被抢女士一起追赶抢包者,至信用联社路段,抢包者又抢夺了一名女士的提包,企图逃走,曾梦伟驾车紧追不舍,终于在468医院路段,将车子拦在摩托车前,摩托车撞上小汽车倒在地上,抢包者弃车而逃,被抢的手提包由曾梦炜还给了两名女士。在事发过程中,胡拥军老师也临危不惧,果敢的指挥追堵,协助抓逃,演绎了娄底职院人的正气之歌。
案件发生后,娄星区政府与我院党委行政高度称赞了曾梦炜老师不顾危险,见义勇为的表现,认定其为娄星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此次接受表彰的共16人,2014年在娄底二大桥为救轻生女子献出生命的河南英雄殷晓非获特等奖,曾梦炜等6人获一等奖,其余9人获二等奖。
曾梦炜是我院建筑与艺术设计系在职教师,当记者询问他如果还遇到这样的事会不会挺身而出时,他表示,此事其实平常,见义勇为是公民的基本道德水准,自己是一名教师,本应该率先垂范,起好带头作用,虽然自己的车子在追歹徒时受了严重损失,自己也患轻伤,但这一切都很值得。(刘艳)

曾梦炜老师(中)在领奖台

获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