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隆重举行“五•四”表彰暨第十一届青年学习节开幕式

作者:来源:学校要闻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数:2

5月5日,我院在新培训楼报告厅隆重举行2016年“五•四”表彰暨第十一届青年学习节开幕式。副院长周志和,学工处处长、院团委书记欧芳,资源系主任胡治民,外语系主任刘燕,财贸系党总支书记蒋美群,建艺系党总支书记龙玉林,电信系党总支书记李济民,公管系主任雷晚蓉,汽车学院院长易爱良,机电系党总支书记廖婧华,学工处副处长刘轶中、李规、易瑜出席并在主席台就座。各系学工副主任、学工干事、团委干事、全体辅导员,及14、15级全体同学参加。大会由刘轶中主持。

欧芳作2015年共青团工作总结报告。她指出,我院在五四运动97周年之际,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团学工作,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正是要让历久弥新的“五四”精神永远激励全院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始终勇敢地站立在时代潮头。欧芳表示,在过去的一年里,学工处、院团委突出思想引领,狠抓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突出成长服务,竭诚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突出素质提升,努力繁荣校园文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学院党委行政正确领导、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大力支持、全院各级团学干部和团员青年共同努力的结果。她勉励全院青年学子要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争创一流的志气和革故鼎新的勇气,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学院建设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李规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雷锋号”系部、“雷锋号”班级和“雷锋模范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经全面考核、评比,院团委决定授予财贸系和汽车学院“雷锋号”系部荣誉称号,授予15汽车服务1班等4个班级“雷锋号”班级荣誉称号,授予次成巴旦等10位同学“雷锋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建艺系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15商英1班团支部等4个基层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陈达等8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喜等10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学院决定表彰饶清等4位同学为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王蓉等196名同学为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对13会计4班等5个“先进班集体”、刘郴郴等27名“院长奖学金获得者”、王红等206名“三好学生”、王巧等419名“优秀学生干部”给予通报表彰。

院领导周志和及与会中层干部分别为获奖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颁奖。

易瑜解读了《8803威尼斯检查中心第十一届青年学习节活动方案》。

周志和发表重要讲话。首先他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全院青年学子致以节日的问候。周志和指出,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生生不息,历久弥新,是一切有志青年取之不尽、受用终身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要想弘扬“五•四”精神,就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奉献青春。周志和寄语广大青年学子,要勤奋学习、立德修身、明辨是非、学会做人、加强锻炼,永远跟党走,永葆先进性,争当生力军,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李莉 颜圣文 郭二妹)

大会主席台

大会现场

副院长周志和讲话

学工处处长、院团委书记欧芳作报告

学工处副处长刘轶中主持

学工处副处长李规宣读表彰文件

学工处副处长易瑜解读第十一届青年学习节活动方案

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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