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由娄底职院教师村团购业主委员会主任周志和主持,在综合楼312会议室召开了全体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就教师村建设情况、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教师村建设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教师村工程项目整体已完成80-90%,尚有消防、地面透水砖、停车场划线、铝合金窗等配套工程没有全部完成,但配套工程的施工并未停止。
会议分析大同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娄底市房地产市场大气候影响,资金紧张。二是大同公司对合同履约条款存在异议,比如大同公司要求业主交清剩余房款再交房,而业主委员会则要求先交房再付剩余房款。三是大同公司提出此项目开发成本过高,没有赚钱,希望学院或市政府给予一些补偿。
二、前期所做的工作
根据大同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的2016年6月1日前交房的实际,教师村建设领导小组及业主委员会积极沟通协调,努力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学院教师村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应对措施,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教师村项目建设情况,在李书记、雷院长等领导的努力下,2016年6月2日召开市委常委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娄底职院教师村建设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大同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并切实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二是业主委员会多次与大同公司衔接,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尽快完成配套工程建设,先后连续两次发函督促其交房。
三是业主委员会多次咨询律师,做好了法律维权的前期调研与资料准备工作。
三、下一步应对措施
会议一致认为教师村业主代表委员会要积极代表业主进行维权:
一是由周志和主任牵头,立即落实院教师村领导小组的决定,再次报告市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求得更大支持,形成强大合力,推动交房。组织相关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大同公司主动沟通协调,督促其尊重合同,尽快交房。
二是由梁凌洁副主任牵头,唐毅慈、毛凌云等配合,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房产局、住建局等部门报送资料,尽快启动司法维权程序。
三是由李新红副主任牵头,吴丽娟、杨敏求、毛凌云等代表配合,广泛收集业主意见,以各种正当、合法的途径反映业主呼声。
四是由贺子龙副主任牵头,李清奇等代表配合,继续加大对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质量。
会议希望各位业主代表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统一思想,不自乱阵脚,凝聚广大业主智慧和力量,积极维护业主权益,确保教师村尽快交付使用。(业主委员会)



